三月不醒mitsuki

国家一级保护废物,资深躺平艺术家。
懒癌晚期,拖延症重度患者。手残,想要提高手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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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授权

下午上班的时候。基友发给我个截图。说是在QQ空间看到我的女装图。

这并不是第一次了。

由于对方的转发并没有署明确我的ID和图片出处,也没有问我要过转发授权。所以我加了对方的QQ询问这件事,要求对方删图并公开道歉。

开始妹子态度很好。私聊表示抱歉,自己只是发来玩玩的,虽然开玩笑说要征集,但其实并没有真的开征集,她每次开征集都是要授权的。

然后我对她说,不是自己的图,发来玩玩也是要授权的。

举个例子,这简直就是看人家家孩子可爱,就抱走玩玩。明显是不对的行为。我不是什么大大,图也未必多好,你无权转载,我就有权阻止。

之后这妹子说她转发到说说上并没有扯到商业用途,说我矫情,删图后并未公开道歉。态度也挺恶劣的。


说实话我挺生气的。网络发表作品的权利问题,确实很多人都不在意,也不清楚,甚至觉得无所谓。但是捍卫自己权益被人说矫情,脾气再好也难以忍受。

其实不牵扯商业利益的话,很多人都嘻嘻哈哈就过去了。就是因为这样才造成了那么多人对于自己侵犯他人权益毫不知情。


lofter上我一直开放的是署名-非商业性试用(by-nc)这个版权。其实只要你在转发的时候写明我的ID,图片的来源,所采取的知识共享协议,并附上lofter的原发地址链接,就可以了。

被转发的图片上很明显有我lofter的水印。

你不知道。疏忽了。做错了。没关系。你删图,公开道歉,下次注意。这事儿就结了。我也舒爽了,你下次遇到同样的事儿也知道怎么做不会被人说侵权删图了,这不是很好么。

态度如此糟糕实在是惹人生气。本来不想再理这事儿了。

但是这妹子不但在说说里挂出我俩的私聊记录,还艾特了一大堆亲友,并拒绝公开道歉。

敢情我还被她挂QQ空间示众了=L=。

还有个她的亲友企图加我QQ。亲友在空间评论也说的够难听的。

呵,这世道。


总之,以后不会再开放右键保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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